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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太湖办党支部召开11月支部会议 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信息来源:太湖办 ||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2日 || 查看1055

11月21日下午,省太湖办党支部召开11月支部会议,开展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推进《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工作中,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规范景区内建设活动的审批与监管程序,明确禁止破坏景观、污染水体的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确保条例修订符合国家法治建设新要求,为太湖风景名胜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第10个专题: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中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等重大关系。在太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实际中,要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理念,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坚定生态优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太湖风景名胜区的绿水青山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要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相关专题,结合工作岗位开展自学,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太湖风景名胜区贡献力量。

会议还对11月份工作进行了总结,对12月份工作进行了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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